2016年7月22日,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济南闭会,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》
2016/10/27
2016年7月22日,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济南闭会,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条例明确规定,禁止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,对产品进行过度包装。
《条例》明确禁止生产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塑料袋,并要求超市、商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,倡导使用绿色环保购物袋。此外,对餐饮、娱乐、宾馆等服务性企业,规定其应当鼓励和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。
最近更新
- 2020/12/23
上海塑协可(生物)降解材料专委会正式 - 2016/10/27
10月11日,2016中国国际纺织纱线(秋冬) - 2016/10/27
《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》自2016年1月1 - 2016/10/27
习近平主席在G20杭州峰会期间发表演讲R - 2016/10/27
《吉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 - 2016/10/27
《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》自2016年1月1 - 2016/10/27
2016年7月22日,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 - 2016/10/27
河北:严禁产销超薄型一次性塑料袋